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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可能一不小心闯下的祸

宋福信 李晓月 宋氏律师事务所
2024-08-24






在很多人的观念里,犯罪就是杀人放火、坑蒙拐骗这些明显的坏事,认为只要自己不做这些坏事,犯罪就离自己很遥远。

但其实现代刑法对于社会生活的规制早已非常全面、细致,除了那些典型的坏事外,还涉及到了我们经营、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如果对于常见的刑事风险没有充分、正确的认识,不经意间,就有可能会触犯刑法,身陷囹圄。



生活篇


1、“可以帮我带个行李吗?”


小李去东南亚游玩,临回国时,朋友说有个行李请她帮忙带回去,好心的小李爽快地答应了。入境安检时,X光机扫描到朋友托带的行李箱异常,安检员撬开行李箱的夹层,一袋白色海洛因掉了出来!小李马上被刑事拘留了,罪名是走私毒品罪。此时的她百口莫辩,追悔莫及。

在我们代理过的走私毒品案件中,这类情形屡见不鲜,对于这种“人赃并获”的案件,要证明被告人是被利用、被欺骗对藏有毒品一无所知,何其困难!如果辩护失败,他们将失去下半生、甚至失去生命。在我们看来,再没有比帮人带行李过关风险更大的事情了。

其实在机场办托运时,柜台都会有一个小小的提示牌:“如果你是帮他人携带行李,请告知”,但是很遗憾,几乎没有人会留意这个提示。

我们还办理过更可怕的案件。托带行李的不是普通朋友,有的是涉案女生的黑人男友,有的甚至是已经结婚半年的黑人老公。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“感情投资”之后,这些别有用心的男性隐藏在后,将一个藏着毒品的行李箱交到了她们的手中。想想真是让人背脊发凉、毛骨悚然。

如果你觉得带行李这一条你可以防范,那么帮忙收个快递,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拒绝。

小张是一个做外贸的女孩子,有一天一位阿拉伯客人联系她,说他本人不在国内,有几个快递请小张帮忙收一下,他回国之后再来拿。小张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外国朋友的友善情谊,爽快提供了自己的收件地址和电话号码。几天后几个包裹寄到了她家,当她抱着快递进门时,几个守候已久的海关缉毒人员冲了出来,当着她的面打开包裹,里面装满了“阿拉伯茶”——不要误会,这可不是普通的茶叶,而是阿拉伯地区传统的“大烟”。


2、“信不信我抽你啊!”


肢体冲突时,人们最习惯的动作就是扬手一记耳光,动作片中最常见的动作就是照着对方脸上一记重拳。打脸最解恨,脸部是最无辜的重灾区。

小王打滴滴的时候,因为路线问题跟司机起了冲突,一气之下抽了司机一个大耳光,司机眼冒金星,鉴定后发现耳膜严重穿孔,已经构成轻伤。虽然小王赔偿了司机,但是等待他的还是无情的刑罚。

脸部是颜值的担当,美丽而脆弱。指甲轻轻划破4.5厘米,打折鼻梁,打掉两颗牙齿,都构成轻伤;如果用力过度打破眼球,可能构成重伤。轻伤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,重伤就更不用说了。

所以,“君子动口不动手”、“打人别打脸”,不仅仅是古人的智慧,更是刑事律师的金玉良言啊。



3、“女人不醉,男人没机会?”


大家最近有看过大热剧集《不完美受害人》吗?里面有一个场景,男主在酒桌上对女助理频频劝酒。在女助理醉酒后,搀扶到他的私人会所,然后两人发生了关系。

先姑且不谈接下来的剧情,如果女助理事后声称自己不自愿,而且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的,那男主必定强奸罪名成立。

我们理解,酒精是感情的催化剂,很多浪漫的故事可能发生在酒后,但是也不乏一些心怀不轨之人,利用女生醉酒后趁人之危。刑法无法区分这些复杂的情形,为了保护弱势女性的权利,在司法实践中几乎形成了这样的裁判规则:只要发生关系时女性确实是醉酒状态,且事后她声称自己并不自愿,那此种情形就属于被害人“不能反抗、不知反抗”,统统定强奸罪。

有了这样的裁判规则,就有可能被另一种不轨之人利用,设下“仙人跳”。有一天你在酒吧里,有一个美女向你暗送秋波,你以为桃花运不小心砸到了自己头上,一番觥筹交错之后,美女看似不胜酒力,在你的搀扶下回到房间。但当你关上酒店房门之后,两名不速之客闯了进来,要么是自称男友的彪形大汉,要么就是接到报警的警察叔叔。总之,要么赔钱,要么坐牢。——这不是我们虚构的场景,而是我们经常办理的案件。

所以奔赴浪漫之约的男士们要注意了,喝酒要有度,酒后行为亦要有度

图|《不完美受害人》剧中台词


4、“飞来的鸟儿养不养?”


我们的当事人阿落在江边散步,看到有小贩在卖鹦鹉,阿落一直记得小时候家里养的一只虎皮鹦鹉,当时就花800元买了5只带回家,想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女儿。

鹦鹉带回家后没多久,派出所的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阿落家里,不仅带走了5只鹦鹉,阿落还因为涉嫌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起诉,因为五只鹦鹉被鉴定为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。

我们还遇到另外一个案例,更是惊险。

阿平住在白云山下,有一天他家窗口飞进来一只受伤的漂亮鹦鹉,他治好了它,当成宠物养在家里,还把这只鹦鹉的美照发到了社交媒体上。

森林公安局的警察找上门来,经过鉴定,阿平收养的这只鹦鹉,居然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洲灰鹦鹉,他因为涉嫌买卖珍贵野生动物而被调查。庆幸的是,阿平在鹦鹉飞进窗口那天,拍下了一段救治的小视频,发了朋友圈,就是这一条几年前的朋友圈,证明了他并非买卖,才让他免于牢狱之灾。

当年偷盗10苗兰花被判15年的案件提醒了大家,路边的野花不要采。我们也善意提醒大家,飞来的鸟儿不要养。

刑事律师的风险意识是非常强的。在一次活动上,一位好朋友给我们事务所送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工艺品,说是用砗磲制作的。一听到“砗磲”这个名字,执业习惯让我们马上反应这是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,我们立即就婉拒了这份礼物。

图| 砗磲


5、“可以借你的账号来用一下吗?”


网上经常会有一些小广告,帮忙开个账户,借张银行卡,就会得到一笔酬劳。或者公司老板、亲戚朋友要你开个账号,借用一下。你可能想,反正我没动过这个账号,他们怎么用的和我无关,就算你曾经看到过银行门口的警示标语“请勿将卡借给他人使用”,可能也并没有往心里去。

很多人因此锒铛入狱,因为借卡、提供账户可能触犯的罪名太多了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洗钱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、走私罪共犯……

很多犯罪看似“无意识”,但其实并非毫无预感,只是你需要在小小的诱惑、难以推脱的情面,和不确定的严重后果之间做一个抉择。而此时,作为刑辩律师,我们又必须给你一个无情的建议了。

/////    

6、“高空抛物要坐牢!”


民法典实施后,很多人都知道,高空抛物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。但是,还有很多人不了解,高空抛物有可能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。

有专家做过测试,高空抛物杀伤力是非常大的:

4厘米的铁钉,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;空易拉罐,从25楼抛下可以致人死亡;30克的鸡蛋,从18楼抛下可以砸破人的头骨;就连巴掌大的西瓜皮,从25楼抛下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。

所以,你以为你丢下的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物件,但是楼下因此失去的可能是一个生命。

而且高空抛物致死致伤的,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,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这可是最高刑为死刑的严重罪名。

有些疯狂的球迷、吵架的情侣可要非常注意了,不要以为楼下看起来没人,情绪激动时就可以丢东西出去,就算楼下没人,只要形成了危险,也是一样构成犯罪的。

2021年3月1日,“高空抛物”正式入刑。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,被告人徐某某因与他人发生争执,先后将两把菜刀抛至楼下,虽然没有砸到人,但是构成了严重危险,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
我们还遇到一个特殊的高空抛物案。

一个想不开的年轻人,从楼下一跃而下自寻短见,结果砸到了一个可怜无辜的女学生,结果寻短见的人没死,被砸到的女学生抢救无效死亡。最后,跳楼者被法院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所以,高空抛自己也是不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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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篇


1、“哥们,帮我陪个标吧”


最近我们接了一个串通投标的案件,来委托的不是普通企业,而是一家律师事务所。这充分说明陪标意识已经深入到每一个人心中,甚至包括一些律师都认为这是习以为常的事情。一句话“哥们帮我陪个标吧”,连我们的同行都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了。

我们问这位涉案的律师,他也非常无奈,是甲方要求自己凑足三家律所一起来投,他实在没办法。我们深表同情,但是刑法是无情的。

特别需要提醒的是,别以为几个人私下串标,天知地知你知我知,要知道公安机关对这类犯罪的侦查手段已经非常先进,完全不依赖口供,只需要调取各项电子数据、聊天记录、邮件记录,甚至连打印店装订文件的切痕都能鉴定出来是否出自同一家打印店。

当你充分了解之后,是否应该坚守底线,对上述仗义之行或者甲方的非法要求予以拒绝呢?


2、“去买点发票来充充账吧”


当下企业经营税收重、成本高,有些支出又无法取得正规发票,确实不容易。有些企业为了冲抵成本做账,购买了一些发票,但是毫无基本刑法意识,连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叫人代开。

很多企业不了解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严重罪名,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抵扣成本,还可以抵扣税款,造成国家税款的直接损失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,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;如果超过250万,则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。

我们见过很多的企业、企业家倒在了这一张小小发票上,而且很多人出事的事后才知道这是一项严重的犯罪,包括公司的财务人员,让人无限唏嘘。

有客户非常疑惑的问过我们:同样是偷税,为什么范冰冰补税罚款8个亿,薇娅补税罚款13亿,都不用坐牢呢?答案很简单,她们不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3、“叫人来处理一下公司的废品”


国家对于环境保护越来越严格,很多公司都知道,排放污水、倾倒垃圾废物可能要构成污染环境罪。

我们代理过一个案件,一家家具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废旧油漆桶,他们不敢擅自处理,于是找了一家垃圾处理公司来拉走处理,没想到这家垃圾处理公司直接将这些油漆桶扔在了荒郊野外,污染了当地的环境。

公安机关把两家公司都立案调查了,家具公司喊冤,认为自己已经委托垃圾处理公司了,应该由他们来担责。但是公安机关认为,这家垃圾处理公司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,家具公司将危险废物交给他们处理,同样构成犯罪。

部分触犯刑法的当事人,当他们在作出危险的决定时,普遍存在两种侥幸的心理,一是“听命于他人”,二是“假手于他人”,认为这样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了。但是,刑法中有一个专门术语叫“共犯”,几乎适用于每一项犯罪。所以遇到不合适、不恰当的事情应该懂得拒绝,不能心存侥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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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 语


很多人认为,自己一生可能都不需要跟刑事律师打交道。但是看完这些身边的案例,你是否发现,刑事风险离自己的生活、工作也并不遥远。而刑事律师,应该是你一生不可缺少的朋友




本 文 作 者


宋福信

宋氏律师事务所主任

songfuxin@songchambers.com

ALB 2015中国15佳诉讼律师



李晓月

宋氏律师事务所

执行主任

lixiaoyue@songchambers.com


 广东省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理事

 广东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广州市律协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

 广州市、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“最佳辩手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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